离婚后子女分给妈妈,需要给父亲付赌债吗?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判给了我。最近前夫因为赌博欠了债,跑来让孩子帮他还钱。我觉得不合理,但不太确定从法律角度孩子有没有这个义务,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下孩子需要给父亲付赌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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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子女通常是不需要给父亲偿还赌债的。首先,我们要明确“赌债”的性质。赌债是因赌博行为而产生的债务。赌博在我国是明确被法律禁止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更为严重的赌博行为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赌博罪。 由于赌债是基于违法的赌博行为产生的,所以它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看,赌债本身并不是一种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主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欠债人偿还赌债。 其次,关于子女对父母债务的承担问题。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子女要对父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即便是合法债务,一般情况下也是“谁欠债,谁还钱”。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但赌债本身就不属于合法债务,更不存在子女需要为父亲偿还赌债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子女分给妈妈,孩子没有义务给父亲付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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