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车子都给男方,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房子和车子都归他。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这样我能不能得到一些补偿呢?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女方有没有权利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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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如果房子车子都给了男方,女方是否能得到补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说说离婚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较多,比如承担了大部分照顾孩子、赡养老人或者协助男方工作等责任,即使房子车子都给了男方,女方也可以基于这一条款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其次是离婚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男方存在上述这些过错行为,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房子车子都归男方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 另外,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有约定,比如约定房子车子给男方,但男方要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只要这个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女方就可以按照约定要求男方支付补偿。要是男方不履行约定,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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