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递交法院后撤诉要交钱吗?
我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状,现在和对方商量后打算不离婚了,想撤诉。但不知道撤诉的话要不要交钱,交多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在探讨离婚起诉状递交法院后撤诉是否要交钱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下诉讼费用的相关概念。诉讼费用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在离婚诉讼中,这些费用通常包括案件受理费等。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对于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而关于撤诉的费用问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也就是说,当你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状后又申请撤诉,法院是会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 举个例子,如果你的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案件受理费按照规定需交纳300元,当你申请撤诉时,实际只需要交纳15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且超过了20万元,超出部分按比例计算好费用后,同样也是减半收取。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撤诉可以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有些情况下可能还会有其他费用的产生。比如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因为鉴定、公告等产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是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比例,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另外,申请撤诉需要在法院宣判前提出,并且要经过法院的准许。如果法院不准许撤诉,案件还是会继续审理,你仍然需要按照规定交纳全部的诉讼费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