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有一个月的冷静期?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朋友说现在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可我不太确定。我就想知道是不是真有这个规定,要是有的话,对我们离婚会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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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这一制度的目的是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存联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是存在30天的冷静期的。从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开始计算,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过,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法律并没有规定冷静期。所以说,离婚冷静期主要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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