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听别人说现在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可我不太确定。我们想尽快办理离婚手续,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必须要等一个月。我想了解下,离婚到底要不要经历这一个月的冷静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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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里所说的“三十日”就是我们常说的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就需要经历这一个月的冷静期。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选择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则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比如,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当事人可能更倾向于通过诉讼离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时就不用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所以,离婚是否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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