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我打算和配偶办理离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带哪些证件。我们是自愿离婚,也已经协商好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就想问问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准备什么证件,免得来回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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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的离婚方式所需的证件有所不同。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中,户口簿和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是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而离婚协议书则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外,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除了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其次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需要准备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如果有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齐全相关的证件和材料,能让离婚手续办理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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