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把房子给儿子,儿子还小该怎么处理?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商量好把房子给儿子,但儿子现在年纪还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该怎么处理,是由监护人直接管理吗?有哪些手续和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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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决定将房子给予未成年儿子的情况下,这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于儿子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为通常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因此,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需要由儿子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代理儿子接受赠与。 具体的处理步骤如下:首先,父母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协议,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与儿子。这份协议最好进行公证,以增强其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合同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公证后的赠与协议具有更高的证明力。 然后,携带赠与协议、公证书、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到儿子名下。在办理过户时,虽然儿子未成年,但监护人可以代理其完成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对于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屋,负有妥善管理和保护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除非是为了儿子的利益,比如为了儿子的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否则监护人不得随意处分该房屋。如果监护人擅自处分房屋且损害了儿子的利益,儿子在成年后有权要求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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