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多久可以判离?
我在云南,想和男方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我打算起诉离婚,可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大概多久能判离。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在云南起诉离婚且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判离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也就是说,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理论上最长三个月就会有结果;适用普通程序则最长可能要六个月,特殊情况还能延长。但这只是审理期限,并不代表一定会判离。 关于是否判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没有上述法定判离情形,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会增大,但也不是绝对的。所以,从第一次起诉到最终判离,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可能要一年甚至更久。总之,起诉离婚判离的时间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