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同居离婚会怎么判?
我发现另一半和别人同居了,我想离婚。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问题。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情况是如何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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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当这种情况发生并导致离婚诉讼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首先,关于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另一方与他人同居,法院在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在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属于过错方,所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再者,对于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对子女成长不利,比如可能会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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