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法庭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在离婚诉讼中,法庭调解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有助于双方当事人在较为平和的氛围中解决争议,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离婚诉讼法庭调解的程序。 首先是调解的开始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在离婚诉讼中,一般在案件受理后,开庭审理前,法庭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调解程序便正式启动。这一阶段,法官会了解双方的基本诉求和争议焦点,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做好准备。 接着进入调解的进行阶段。法官会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倾听他们的想法和意见,了解导致离婚的原因以及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看法。然后,法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可能会提出一些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例如,对于财产分割,法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调解。 之后是调解的结果阶段。调解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庭会制作调解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的判决。二是调解无效。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庭会终止调解程序,进入审判阶段,依法作出判决。三是当事人反悔。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总之,离婚诉讼法庭调解程序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它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旨在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个和平解决纠纷的途径。通过调解,有可能使双方在法律的框架内达成满意的结果,减少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