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是否能判离婚?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可男方一直拖着,说他不会出庭。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还能不能判我们离婚啊?我实在是和他过不下去了,想赶紧结束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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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男方不出庭也是有可能判离婚的,但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对于被告不出庭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已经合法传唤男方出庭,而男方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法院是可以在男方不在场的情况下继续审理案件的。 然后,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即使男方不出庭,如果女方能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达到了上述法律规定的破裂标准,比如有男方重婚、家暴等行为的证据,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也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要是女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总之,男方不出庭并不必然导致判决离婚,关键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以及女方提供的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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