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我打算和另一半打官司离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担心材料准备不全影响诉讼进程,想了解清楚到底需要准备些什么,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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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选择通过打官司即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原告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信息和诉讼主体资格。同时,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此外,还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等,方便法院确定被告身份并送达法律文书。 其次是关于婚姻关系及感情状况的材料。例如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出轨的相关聊天记录或照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也应当准予离婚。这些证据对于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起着关键作用。 再者是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材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证明子女的身份信息。同时,要提供自己抚养子女的优势条件证明,比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以及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例如对方有不良嗜好、经济状况不稳定等。因为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最后是关于财产分割的材料。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的相关凭证,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等。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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