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财产和孩子会怎么判?


在起诉离婚时,关于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 首先说孩子抚养权的判定: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有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等情况,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抚养能力和条件,还有双方的抚养意愿和陪伴孩子的时间等。举例来说,如果一方收入稳定,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在争取抚养权上就可能更有优势;要是一方经常赌博、酗酒,不利于孩子成长,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低。 -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生活,法院一般会予以考虑。 接着说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例如,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像照顾老人、抚养孩子等,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的。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抚养能力和条件:涵盖了经济收入情况,能不能给孩子稳定的生活;居住环境是否适宜孩子成长;自身的教育背景能不能对孩子教育有帮助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