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平分财产?
我打算起诉离婚,我们婚后有不少共同财产,像房子、存款这些。我不太清楚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这些财产是不是一定要平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不需要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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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并不一定需要平分财产。首先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个人财产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非简单地进行平分。 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另外,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也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还有,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不一定是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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