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需要准备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资料。原告需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诉讼主体资格。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被告的身份信息也很重要,一般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以明确被告的身份。 其次,关于婚姻状况和感情破裂的证据资料。可以提供夫妻双方婚前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比如相识的方式、恋爱时间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也必不可少,例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要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要提供诊断书、鉴定书。此外,曾经起诉离婚的,要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再者,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资料。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以明确子女的身份信息。如果主张子女抚养权,还需提供自己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证明,比如自己的收入情况、居住环境等;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要提供对方的收入证明等材料。 最后,财产和债务方面的资料。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的相关凭证,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单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提供债务的相关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准备起诉离婚资料时,要确保资料能够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