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是材料方面。必备材料有:一是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这是用来证明原告身份的重要凭证,立案时需要出示以供法院核实身份信息。二是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定证件,能直接体现双方的婚姻关系。三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也可提交相关证据。这是为了在离婚诉讼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清单应详细列出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存放位置等信息。四是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这主要是为了明确子女的身份信息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此外,若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在流程方面,起诉离婚一般先由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