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多少才是合法的?
我最近促成了一笔生意,和委托方约定了居间费。但我不知道居间费定多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怕定高了之后产生纠纷不受法律保护。想问下法律上对于居间费的金额有没有明确的限制,到底多少才是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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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居间费的具体金额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说多少才合法。简单来说,居间费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支付给居间人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里的报酬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居间费。 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居间费的具体数额,但居间费的约定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首先是自愿原则,只要委托人和居间人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居间费金额,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 例如,在一些商业活动中,双方可以根据居间服务的复杂程度、所涉及的标的额大小、居间人付出的成本和精力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确定居间费。如果是一个涉及金额巨大、操作复杂的项目,居间费可能相对较高;而对于一些简单的居间服务,居间费则会相应较低。 不过,如果居间费的约定明显不合理,比如过高到显失公平的程度,在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显失公平一般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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