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离婚流程怎么走,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想和另一半诉讼离婚,但是完全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也不知道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遵循。比如要先去哪个部门,要准备什么材料,整个过程大概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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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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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一种离婚方式。 首先是起诉阶段。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等。这里的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法院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然后进入审理阶段。审理一般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步骤。审理前,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等。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达成离婚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如果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庭参加诉讼,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可能是准予离婚,也可能是不准予离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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