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没有证据可以自述吗
最近打算诉讼离婚,可很多能证明问题的证据没收集到,心里很着急。就想知道要是没有证据的话,能不能在法庭上把我心里想讲的关于我俩婚姻问题的情况说出来,让法官了解实际状况呢,想弄清楚这方面规定。
展开


在诉讼离婚中,即使没有证据也是可以自述的。所谓诉讼离婚,简单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法庭上,当事人有陈述自己观点和情况的权利。不过要清楚,虽然可以自述,但自述的内容对于法官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其他相关事实起着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意味着,如果在自述中能够清晰、准确地说明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便没有证据,也可能对法官的判断产生影响。比如,清楚地陈述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两年等情况。但要是只是泛泛而谈,没有重点和关键事实支撑,法官可能难以采信。而且,如果对方提出反驳,而自己没有证据支持自述内容,那么自述的可信度就会大打折扣。 所以,虽然没有证据可以自述,但为了更好地实现自己离婚等诉讼目的,还是要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收集,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