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外嫁女不给征地补偿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离婚女性,之前结婚后户口没迁走,现在村里征地却不给我补偿。还有我有个朋友是外嫁女,户口也还在本村,同样没拿到征地补偿。我们都不明白这合不合理,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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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涉及到离婚、外嫁女征地补偿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和原则。 土地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土地的集体成员因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权益的一种经济补偿。这里的集体成员资格认定是确定能否获得征地补偿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只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就有权参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 对于离婚女性,如果其在离婚后户口仍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并且在该地生产生活,或者在其他地方没有获得新的土地权益保障,那么她依然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同理,外嫁女如果户口未迁出原村集体,且在原村集体有承包地等权益,在夫家也未获得土地权益的,也应认定为原村集体成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如果离婚、外嫁女遇到不给征地补偿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与村集体进行协商沟通,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应得的征地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政府部门进行调解和处理。政府部门有职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分配。 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村集体支付相应的征地补偿款。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证据,比如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在村集体生产生活的相关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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