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离婚调解强制执行,是在一方不履行离婚调解协议时,另一方为保障自身权益而采取的法律手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申请环节。当一方在离婚调解协议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像申请执行书(需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等)、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
接着是法院受理阶段。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判断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符合强制执行条件。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然后是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另外,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之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要是逾期不履行, 就会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最后是采取强制措施环节。执行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要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法院可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不过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