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到场?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是我们工作都很忙,很难抽出时间。想知道离婚是不是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啊?实在没时间的话,能不能委托别人办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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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到场,要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协议离婚整个过程都需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因为离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重大事项,需要当事人亲自表达意愿和处理相关事宜。
然后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也需要亲自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意味着,在诉讼离婚中,原则上本人要到场,但如果存在不能表达意思,比如因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想法,或者有特殊情况,如在国外确实无法回国等,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也可以不到场。不过这种特殊情况是比较严格的,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认可。所以,诉讼离婚大多时候也要求本人亲自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