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我和伴侣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现在想分开。听说这算事实婚姻,我不太清楚在民法典里这种情况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是和正常婚姻一样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展开 view-more
  • #事实婚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民法典中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有一定的时间界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在离婚程序上,和合法登记的婚姻基本类似。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双方需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的财产和子女问题。 要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所谓“事实婚姻”,由于法律不承认其为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一说。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判决。例如,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总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