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军人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离婚报告格式是什么样的?


双军人离婚,在法律上有其特定的程序和要求,同时离婚报告也有一定的格式规范。以下将详细为您介绍。 首先来谈谈双军人离婚的程序。根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双军人离婚时,双方应当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离婚意见。如果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若选择协议离婚,双军人需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军官证、结婚证以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要是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在军队内部,一般需要经过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政治机关会根据情况进行调解,并出具相关证明。 接下来说说离婚报告的格式。离婚报告通常需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标题,一般为“离婚报告”;称谓,即呈交的单位或领导;正文,要详细说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结婚时间等,阐述离婚的原因和理由,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处理意见;结尾,一般写上“以上报告,恳请批准”等字样;最后是报告人的签名和日期。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报告要如实反映情况,语言表达要清晰、准确。 总之,双军人离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离婚报告也要按照规范的格式书写,这样才能确保离婚过程合法、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