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赔偿项目有哪些费用?


在医疗纠纷中,赔偿项目包含多个方面的费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导致病情加重或需要额外治疗而产生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就包含了合理的医疗费用。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必须是与该医疗纠纷直接相关且合理的费用,要有相应的票据作为证明。 其次是误工费。这是对患者因医疗纠纷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如果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再者是护理费。当患者因医疗纠纷需要他人护理时,就会产生护理费。该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还有交通费。这是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患者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患者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也应得到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患者因医疗纠纷导致身体受损,需要补充营养来恢复健康,那么合理的营养费也在赔偿范围内。 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医疗纠纷造成患者残疾,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若患者因医疗纠纷死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分公司负责人能够起诉他人吗
- 延迟留置期限该怎么计算?
- 醉驾取车需要交多少罚款?
- 私有经济控制和私营独资有什么区别?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什么?
- 出看守所后账户上的钱如何退还?
- 起诉离婚对方不来法院可以判离吗?
- 寻衅滋事跟殴打他人有什么区别?
- 社保计提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 马来西亚人和中国人办离婚后有限时间出境的规定吗?
- 偷越国边境未遂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 医保交够了但还没到退休年龄该怎么办?
- 烫伤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 公职人员是否可以注册自己的公司?
- 交通事故索赔该怎么进行诉讼?
- 留置和留置权是否可以约定排除?
- 缓解劳动力人口抚养压力的方法有哪些?
大家都在问
-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分公司负责人能够起诉他人吗
- 延迟留置期限该怎么计算?
- 醉驾取车需要交多少罚款?
- 私有经济控制和私营独资有什么区别?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什么?
- 出看守所后账户上的钱如何退还?
- 起诉离婚对方不来法院可以判离吗?
- 寻衅滋事跟殴打他人有什么区别?
- 社保计提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 马来西亚人和中国人办离婚后有限时间出境的规定吗?
- 偷越国边境未遂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 医保交够了但还没到退休年龄该怎么办?
- 烫伤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 公职人员是否可以注册自己的公司?
- 交通事故索赔该怎么进行诉讼?
- 留置和留置权是否可以约定排除?
- 缓解劳动力人口抚养压力的方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