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我和配偶打算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想了解整个离婚流程下来大概需要多久,因为我们工作都比较忙,不想耽误太多时间在这上面,不知道是当天去当天就能办完,还是要等很久,所以来问问具体的时间情况。
展开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所需要的时间并非固定不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后,协议离婚增添了冷静期的规定。依据该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在此期间只要有一方反悔,离婚流程就会终止。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要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都去申请,且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算起,顺利的话最少需要三十一天,最长则可能达到六十天。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就无法完成离婚登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