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协议离婚财产要核查吗,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有点担心。不知道现在协议离婚时,财产会不会被核查呢?如果要核查,我们该怎么做才能妥善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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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时,通常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主动对财产进行核查。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其中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述,婚姻登记机关主要是对离婚协议进行形式审查,查看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一般不会对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实质核查。 不过,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应当如实、全面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对财产分割不确定或者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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