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财产债务纠纷该怎么处理?

我刚离了婚,但是和前妻在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方面有分歧。有些财产不知道该怎么分,还有一些债务也不清楚该谁来还。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后的财产和债务纠纷到底是怎么处理的,有什么具体的规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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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离婚后的财产债务纠纷时,首先要对财产和债务的性质进行区分。财产方面,有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之分。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债务方面,同样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总之,处理离婚后的财产债务纠纷,要先明确财产债务的性质,再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割和承担。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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