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先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我是女方,因为和丈夫感情不和,打算先提出离婚。但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家里的财产会怎么分,比如房子、存款这些。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女方先提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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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与哪一方先提出离婚并没有直接关系。财产分割主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 若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女方在抚养子女、照顾家庭等方面付出较多,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女方。同时,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会予以考虑。 另外,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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