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要经过哪些程序,分割原则是什么?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程序和原则是两个关键方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 首先,是自行协商。夫妻双方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这是一种比较温和、自主的方式,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来分配财产。这种方式最大的优点就是灵活,双方可以根据彼此的贡献、需求等因素,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分割方案。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这个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若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数量、价值等情况。这些证据可以是房产证、银行存款记录、车辆行驶证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审理和判决。 接下来,我们说说财产分割的原则。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在财产分割时,不论男方还是女方,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不会因为性别而受到歧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考虑子女的利益,为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同时,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也会给予女方一定的照顾。 第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财产的实际用途和双方的生活需要。例如,对于生产资料,会尽量分给有生产经营能力的一方,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必需品,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方便双方的生活。 第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例如,不能将夫妻共同居住的公租房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