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时房租和房贷只能二选一吗?
我在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不知道房租和房贷这两项扣除是不是只能选一个。我现在既有租房支出,又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想弄清楚能不能同时申报扣除,还是必须从中选一项来申请退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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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面,退税时房租和房贷确实只能二选一。这是为了避免重复扣除,体现税收的公平性。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依据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而住房租金扣除则是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不同城市的扣除标准有所不同,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所以,在申请退税时,您只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其中一项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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