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年内既有租房也有房贷,个税该怎么办?

我这一年里先是租房子住,后面又买了房开始还房贷。我知道租房和房贷在个税方面好像都能有扣除优惠,可我这种一年里两种情况都有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个税扣除,是能都扣,还是只能选一个,该怎么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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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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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里,专项附加扣除能让纳税人少交点税,租房和房贷利息都属于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不过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同时享受。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对于一年内既有租房又有房贷的情况,你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扣除。要是在买房前租房,那租房期间就可以按规定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开始还房贷了,就可以选择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但不能同时享受这两项扣除。你可以对比一下两种扣除方式哪个更划算,从而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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