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与房贷专项扣除是否要二选一?
我在外地工作租着房子,同时老家还有首套房贷要还。在办理个税专项扣除时,有点拿不准,不知道租房和房贷这两项专项扣除是不是只能选一个来申报呢?我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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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租房与房贷专项扣除确实是二选一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和法律依据。 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额外扣除的一些费用项目。其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则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您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扣除。 如果您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即便有租房情况,也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您是首套房贷的贷款人或共同贷款人,且符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条件,您可以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您需要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比如租金金额、房贷利息金额等,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一项进行扣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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