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税申报时既有房产又租房该如何处理?

我名下有一套房产,但因为工作地点离房子远,我在附近租了房。现在到了个税申报的时候,我有点懵,不知道这种既有房产又租房的情况,在个税申报里要怎么操作,是只能选一个扣除,还是有其他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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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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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税申报过程中,当纳税人既有自有房产又处于租房状态时,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首先要明白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含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在既有房产又租房的情况下,只能二选一进行扣除。如果你的自有房产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条件,且你更倾向于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那么就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但要是你觉得住房租金扣除标准对你更有利,并且你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使用自有住房,那就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比如,你在大城市租房,住房租金扣除标准可能是每月1500元,比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高,这时选择住房租金扣除会更划算。 所以,具体选择哪种扣除方式,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对比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标准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来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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