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租房和房贷能否一起抵扣?
我现在既要还房贷,又在外面租着房子住。听说个税有租房和房贷的抵扣政策,我就想问问,这两项能不能同时用来抵扣个税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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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租房和房贷一般不可以一起抵扣。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不同的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这样规定的原因在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主要针对有购房贷款的纳税人,是对购房行为的一种税收优惠;住房租金扣除则是针对租房居住的纳税人,缓解租房压力。一个纳税人不可能同时既享受购房的税收优惠,又享受租房的优惠。所以,你只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扣除。如果你是有首套住房贷款,同时又在租房,那就要衡量哪种扣除方式对你更有利,然后选择其一进行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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