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办房产过户是否征收个税?

我和前妻离婚了,现在要办理房产过户,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不知道这种因为离婚办理的房产过户,会不会征收个人所得税呢?我很担心会有额外的税费支出,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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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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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办理房产过户时,通常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概念。 首先,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一般的房产交易中,如果房产所有权发生转移且产生了增值收益等情况,可能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然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这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离婚房产过户就属于这种无偿赠与配偶房产的情况。夫妻离婚时,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将房产从一方名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本质上是房产在夫妻之间的权属变更,并非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产生的增值获利。 虽然离婚房产过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的费用,比如契税、印花税等。契税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印花税则可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金额。 总之,离婚办理房产过户时,个人所得税这一项是不用缴纳的,但具体办理过户手续时,建议你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以了解详细的流程和所需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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