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是否需要职工在职?
我之前工作的公司有段时间没给我交社保,现在我已经从那家公司离职了。我想让公司给我补缴之前没交的社保,不知道补缴社保是不是一定要在在职的时候才能办理,所以来问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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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并不一定需要职工在职。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这表明,不管职工是否在职,只要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就有义务为职工补缴社保。 在实际情况中,即使职工已经离职,若发现原单位存在欠缴社保的问题,依然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职工可以与原单位协商,让单位主动去办理补缴手续。若协商不成,职工还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保费用。劳动仲裁和诉讼也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途径,一旦裁决或判决用人单位补缴,用人单位就必须执行。 总之,补缴社保不以职工在职为必要条件,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事实。职工在遇到社保补缴问题时,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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