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地产评估是怎样收费的?


在离婚案件中,当涉及到房产分割时,往往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房地产评估收费就是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所收取的服务费用。 房地产评估收费的方式通常有多种,常见的是按照房地产的价值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也就是说,根据房产价值的不同区间,适用不同的收费比例,价值越高的部分,收费比例相对越低。例如,可能价值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一定的较高比例收费;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会有所降低。 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万以下(含100万)的部分,累进计费率为5‰;101万以上至1000万的部分,累进计费率为2.5‰;1001万以上至2000万的部分,累进计费率为1.5‰;2001万以上至5000万的部分,累进计费率为0.8‰;5001万以上至8000万的部分,累进计费率为0.4‰;8001万以上至10000万的部分,累进计费率为0.2‰;10000万以上的部分,累进计费率为0.1‰。 不过,这只是国家规定的一个参考标准,实际收费可能会因地区差异、市场行情以及评估机构的不同而有所波动。有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情况,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而且不同的评估机构,由于其资质、信誉、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差异,收费也可能不一样。一般来说,知名度高、信誉好、服务质量优的评估机构,收费可能会相对高一些。 此外,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就不需要进行评估,这样可以节省评估费用。但如果双方对房产价值存在较大争议,法院通常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一般由申请评估的一方先行垫付,最终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方式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