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0天冷静期过后多久内办理离婚登记有效?
我和配偶决定离婚,已经度过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但因为一些事情还没去办理离婚登记。我想知道这个冷静期过后多久内去办理离婚手续是有效的,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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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30天冷静期过后,在接下来的30天内办理离婚登记是有效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当30天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时间供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这第二个30天内,双方没有一起去申请,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此时若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申请流程,再次经历30天的冷静期。所以,一定要把握好这第二个30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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