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要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
我和我对象当初是在老家登记结婚的,现在我们都在外地工作,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想问问离婚是不是必须得回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在我们现在工作的地方能不能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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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要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例如,小李和小张在A地登记结婚,但后来两人都将户口迁到了B地,那么他们可以在B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不必再回到A地。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诉讼离婚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比如,小王和小赵在C地登记结婚,之后小赵长期在D地居住生活,小王若要起诉离婚,通常要向D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必须在C地。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一定需要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在进行离婚手续办理时,当事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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