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再结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离婚后再结婚,其实就是再婚,在法律上再婚和初婚的结婚登记程序基本是一样的,不过有一些材料方面的特殊要求。首先我们要了解结婚登记是怎么回事,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通过登记,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才会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再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手续和材料如下:一是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这两个证件是用来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和户籍情况的。二是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主要是为了避免近亲结婚以及确保双方都是单身状态可以结婚。三是对于再婚的一方来说,还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这是因为要证明你上一段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了,这样才能进行新的结婚登记。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要是是华侨,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以及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而外国人,则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总之,准备好这些材料,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这样新的婚姻关系就合法建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