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再婚可以登记吗?
我之前离过婚,户口还在男方家。现在我想再婚,不知道户口没迁出来会不会影响再婚登记。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问问这种情况能不能顺利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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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后户口仍在男方家,再婚是可以进行登记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结婚登记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这里并没有对户口的具体位置作出限制,只要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就可以申请结婚登记。 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且双方均无配偶。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具备了结婚登记的基本资格。 关于户口问题,《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虽然需要户口簿,但如果户口还在男方家,你可以有多种方式解决。你可以与男方协商,拿到自己的户口簿页用于办理结婚登记;若男方不配合,你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在结婚登记中与户口簿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户口在男方家并不会成为你再婚登记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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