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五年离婚会怎么判?


在我国,结婚十五年后离婚,法院的判决主要围绕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展开。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况,法院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离婚。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若夫妻双方育有子女,且子女尚未成年,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结婚十五年的情况下,子女大概率已超过两周岁,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最后是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在结婚十五年的婚姻中,可能积累了较多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依法进行合理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