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欠款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和正常起诉离婚的手续大致相同。 首先是起诉阶段。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之后准备立案材料,通常需要原告的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结婚证。如果有子女,要准备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本;涉及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还需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像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借据、贷款合同等能证明财产和欠款情况的材料 。接着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到法院窗口,也可以选择邮寄立案,或者通过线上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立案。 然后是受理阶段。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之后进入审理阶段。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调解无效则继续审理,通过开庭,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方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相关概念: 管辖法院:就是有权审理这个案件的法院,确定管辖法院能让起诉找对地方。 普通程序:一般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适用的程序,审理时间相对长一些。 简易程序: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审理时间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