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有户籍证明是否可以?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可我的户口本找不到了,只有户籍证明。不知道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用户籍证明行不行,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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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程序中,有户籍证明是否可行需要根据离婚的具体方式来确定,下面为你分别介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情况。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通常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提供户口本原件,但如果无法提供户口本,户籍证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户口本。因为户籍证明同样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户籍情况。不过,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具体操作上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认可户籍证明,有些地方或许要求先补办户口本。所以,在去办理协议离婚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他们对于使用户籍证明办理离婚的具体规定。 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中,一般不需要向法院提供户口本。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户籍证明并非必需材料,有身份证能证明身份信息即可。即使没有身份证,提供能证明身份的其他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也可以。所以,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有户籍证明通常不会影响离婚诉讼的进行。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时,有户籍证明可能行,但要以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为准;诉讼离婚时,户籍证明一般不影响程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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