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儿的夫妻离婚会怎么判?


在夫妻离婚涉及两个女儿抚养权判决的问题上,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照顾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方面。 在我国,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其中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有两个女儿的情况,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果两个女儿都不满两周岁,通常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这是为了保障婴儿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和成长环境。要是两个女儿都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充分尊重她们的意愿,看她们更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 当女儿处于两周岁至八周岁这个区间时,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这就需要考量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居住条件,如果一方有更宽敞、安全、适合孩子成长的居住环境,会更有优势;教育背景,良好的教育背景有助于指导孩子的学习;以及陪伴时间,如果一方能够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也会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例如,提供自己稳定的工作收入证明,以证明有能力为孩子提供物质保障;准备居住环境的照片、房屋产权证明等,展示良好的居住条件;还可以提供自己参与孩子教育、生活的相关证据,像家长会记录、孩子的兴趣班接送记录等,证明自己对孩子的关心和陪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