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两个女儿怎么分配?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分配是一个重要问题,对于有两个女儿的情况,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两个女儿抚养权的分配,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双方都争取抚养权,法院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女儿,这样相对比较平衡。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怎样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女儿,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如果两个女儿都不满两周岁,那么大概率都会判给母亲。 当女儿已满两周岁时,法院会比较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例如,经济状况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那么在争取抚养权上会更有优势。生活环境也很关键,如果孩子一直跟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其成长不利,法院会倾向于维持现状。此外,父母的品德、是否有不良嗜好等也会被考虑在内。 如果女儿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充分尊重她们的意愿。如果两个女儿都明确表示愿意跟一方生活,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按照她们的意愿来判决。 如果你希望两个女儿都跟你生活,你需要向法院证明你有足够的能力抚养两个孩子,并且这种安排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你可以提供自己的经济收入证明、居住环境情况等证据,同时如果能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有暴力倾向、不良嗜好等,也会增加你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