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撤诉后有哪些不可以起诉的情形?

之前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但是后来又撤诉了。现在有点后悔,还是想离婚。就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我撤诉之后不能再起诉离婚呀?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规定,省得自己盲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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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撤诉后,存在一些不可以起诉的情形。 首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都有相关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还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原告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里所说的“新情况、新理由”,简单来说,就是和之前起诉离婚时相比,出现了足以影响夫妻感情状况判断的重大变化,比如一方突然实施严重家庭暴力等情况。 另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通常不予受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这是法律出于对女方权益和胎儿、婴儿健康的特殊保护。 法律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和稳定性,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另一方面也是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看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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