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外遇的离婚会怎么判?


在不是因为外遇而提起的离婚案件中,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 首先是关于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即便没有外遇,但只要能证明存在上述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接着是财产分割问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比如双方对房产、存款等共同财产有争议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家庭的贡献、是否抚养子女、有无生活困难等情况来分配财产。同时,如果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后是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孩子一直跟随一方生活,且该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教育资源等,在争取抚养权上就更有优势。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法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