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离婚,没有结婚证户口本该怎么离婚?
我想和男方离婚,可他不同意。而且结婚证和户口本都不在我手上,我都不知道该咋办了。我就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才能顺利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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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协议离婚这条路就行不通了,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对于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如果你没办法拿到对方持有的结婚证,也可以凭自己的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去调取结婚登记档案材料,这些材料能起到和结婚证同等的证明作用。 而没有户口本的话,根据相关规定,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开具户籍证明。这个户籍证明和户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能够用于诉讼离婚的相关手续办理。 接下来,你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调取的结婚登记档案材料、开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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